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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至11層污染物密度最高』系誤區——今日闢謠(2025年10月20日)

時間:2025-10-21 08:21:22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臺  作者:

  2025年10月20日

  謠言:山西突發3.9級地震致街面一片狼藉?河南濮陽范縣發生地震?

  真相:近日,有網民發布『山西突發3.9級地震,街面一片狼藉』的信息,引發關注。經當地相關部門核實,該信息與事實不符。中國地震臺網測定,10月18日14時7分,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北緯38.58度,東經112.50度)發生3.9級地震,震源深度10公裡。省市相關部門派出現場工作隊赴震中地區調查,本次地震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震區社會秩序正常。另有網民發布『10月19日凌晨,濮陽范縣地震了』的信息,經范縣防震減災部門核實,該信息不實。(來源:『山西網絡舉報』微信公眾號、河南省網絡闢謠平臺)

  誤區:高層建築9至11層污染物密度最高?

  真相:這種說法沒有科學依據。空氣中的污染物分布受到眾多因素的影響,包括污染物的類型、風速風向、溫度濕度以及樓房周圍的環境等,並不會聚集在特定的樓層,也並沒有『哪一層污染物濃度更高』一說。

  之所以會有9至11樓污染物濃度更高這種說法,可能與網絡上流傳的『揚灰層』有關。『揚灰層』這個詞並非出自科學研究,而是出自2003年一篇網絡文章,缺乏科學性。

  對此,有關媒體曾與某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合作,對不同樓層的污染物濃度進行測試。結果發現,對粒徑比較大的污染物來說,樓層越高污染物的濃度就越低。而對於粒徑比較小的顆粒物來說,在30層以內濃度差異並不大。(來源:『科學闢謠』微信公眾號)

  通報:公安機關公布打擊整治網絡謠言10起典型案例

  詳情:全國公安機關按照『淨網—2025』專項工作部署,持續加大對造謠傳謠者打擊整治力度。現公布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劉某某、李某某等4人虛假擺拍『上海老伯撿拾名包後向失主勒索5萬元』網絡謠言案

  近日,上海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某(男,34歲)經營一家奢侈品回收店,為提昇店鋪知名度、吸粉引流,伙同店鋪員工李某某(男,25歲)通過經紀公司招募方某某(男,62歲),前往太古匯擺拍內容為『上海老伯撿拾名包後向失主勒索5萬元』的虛假視頻,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店鋪主播盛某某(女,29歲)作為視頻中演員出現。該視頻引發關注和討論,對當地形象造成惡劣影響,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二:劉某某編造傳播『進入雲南玉溪城區必須繳費200元』網絡謠言案

  近日,雲南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某(男,50歲)為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了內容為『為了響應國家號召,即日起玉溪政府決定:凡是進入玉溪城區的必須繳納200元的城鎮維護費用,該費用可以在5年內隨意出入玉溪城區!500元可以一輩子隨意出入玉溪!』的謠言信息,引發關注和討論,對當地群眾造成誤導,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三:王某某編造傳播『女兒「王喵喵」被人抱走』網絡謠言案

  近日,浙江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王某某(男,28歲)為吸粉引流、博取關注,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篇內容為『女兒「王喵喵」被人抱走』的虛假信息,並配以一張從互聯網上搜到的小女孩圖片後,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引發關注和討論,誤導不少熱心人士紛紛轉發、助力尋找,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四:李某某編造傳播『四川德陽發生液化氣罐車爆炸』網絡謠言案

  近日,四川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李某某(男,58歲)為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社交平臺發布內容為『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東湖街道大地村境內,一輛運載液化氣罐的貨車在行駛途中突發起火爆炸。劇烈的燃燒引發十餘次連環爆炸,氣罐被炸飛後墜落在地,周邊村民住宅玻璃大面積震碎』的虛假險情信息,誤導關注和討論,引發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五:王某編造傳播『山西大同地震現場一片廢墟』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王某(女,57歲)使用某文字類AI工具捏造了涉『山西大同地震』相關謠言信息,之後又利用某視頻生成類AI工具生成與文本對應的視頻,在某社交平臺發布,並配文稱『大同地震現場:一片廢墟與驚魂』,誤導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六:何某某編造傳播『重慶金科廊橋水鄉6.8級地震』網絡謠言案

  近日,重慶公安網安部門查明,何某某(女,53歲)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了內容為『金科廊橋水鄉三組6.8級地震』的虛假災情信息,誤導關注和討論,引發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七:劉某編造傳播『山西太原一男子因行車糾紛持刀傷人』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男,36歲)為吸粉引流、博取關注,以自己前期看到過的一起普通交通糾紛事件為原型,捏造『司機持刀傷人』的虛假警情,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誤導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八:梁某某編造傳播『山東濰坊一學生在體測時因為高溫身亡』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梁某某(男,29歲)為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短視頻平臺編造內容為『七月八號下午兩點二十七分,山東濰坊高密。十二歲的李亮亮倒在滾燙的塑膠跑道上,距離他剛跑完的400米體測終點僅一步之遙。當時電子屏跳動著39℃高溫,塑膠跑道表面早已突破50℃,他靜靜趴了整整三分鍾.......』的謠言信息,誤導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九:劉某某編造傳播『山東威海某小學開學第一天學校塌了』網絡謠言案

  近日,山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某(男,26歲)為吸粉引流、博取關注,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內容為『山東威海某小學開學第一天學校塌了』的謠言信息,誤導關注和討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十:栗某編造傳播『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熱搶救無效身亡』網絡謠言案

  近日,廣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栗某(男,36歲)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內容為『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熱搶救無效身亡』的謠言信息,誤導關注和討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以上人員均已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來源:『公安部』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