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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存量房網簽備案與資金監管政策延續至2028年4月30日

時間:2026-04-21 14:18:37  來源:東北網  作者:

  20日,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為持續規范存量房交易秩序、保障交易資金安全,決定將《哈爾濱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辦法》《哈爾濱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哈爾濱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的有效期延長兩年,延續至2028年4月30日。目前相關政策延長意見正在公開征求社會反饋,公眾可於2026年4月25日前通過指定郵箱建言獻策。

  據了解,作為規范哈爾濱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的基礎性制度,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在道裡、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六區試行,其他區、縣(市)參照執行,其核心目標是通過標准化流程、全鏈條監管和便捷化服務,破解存量房交易流程復雜、資金風險高等痛點。此次政策延續,是基於試行期間的實踐成效評估,旨在保持政策連續性,進一步穩定房地產交易市場預期。

  根據網簽備案相關細則,存量房交易網簽備案分為經紀機構居間交易和當事人自行交易兩類場景,均以房源核驗為前置條件。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交易的,由經紀機構協助當事人簽訂《黑龍江省房地產經紀居間服務合同》和《哈爾濱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並完成備案,同時負責核查賣方不動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材料,通過服務平臺錄入信息完成限制交易情況核查。

  對於自行交易的當事人,可選擇多種辦理渠道,既可以通過不動產登記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網簽備案服務點協助辦理,也能通過『哈爾濱住建』微信公眾號自行完成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無論哪種方式,房源核驗均通過不動產權證號、賣方姓名及身份證號進行系統核查,若存在限制交易情形,將第一時間告知當事人並說明原因,從源頭防范交易風險。

  資金監管政策構建了『政府背書+銀行托管』的安全機制,且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根據規定,交易資金監管范圍涵蓋定金、首付款、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及全款等全部房屋價款,監管模式分為強制監管和自願監管兩類。通過經紀機構促成的交易,貸款購房需對首付款進行監管,全款購房需對全額資金進行監管;自行交易的,貸款購房需監管首付款,全款購房可自願選擇是否監管;定金則統一由當事人自願選擇是否納入監管。

  選擇資金監管的當事人,需通過哈爾濱市房屋交易服務平臺簽訂買賣合同後,自主選定監管銀行並簽訂監管協議,按約定存入監管資金。若涉及貸款,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貸款銀行將在審批通過後實時共享信息,服務平臺自動比對監管金額與貸款金額總和是否與總房款一致,確認無誤後即可完成網簽備案。交易完成後,監管銀行將在不動產轉移登記辦結後的2個工作日內,將監管資金本金及活期利息劃轉至賣方賬戶。若交易終止,資金將原路退回買方賬戶,實現『錢證兩清』的安全閉環。

  據介紹,政策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代收代管交易資金,監管銀行需通過哈爾濱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實現監管資金互認,不得要求當事人重復存款。同時,憑生效司法文書辦理轉移登記、拍賣成交、債權債務抵償等6類情形,可免於資金監管。

  此次政策延續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於2026年4月25日前,將相關意見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scc3349@126.com。哈爾濱市住建局將結合公眾反饋進一步完善政策執行細節,持續優化網簽備案與資金監管服務流程,通過部門信息共享、線上線下融合等方式,提昇存量房交易的便捷度與安全性,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邱浩